我院现拟采购打印机租赁服务1项,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打印机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2. 采购方: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3. 项目标的:打印机租赁服务
4. 项目预算(实质性要求):40000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5.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4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单价最高限价为0.15元/张(单面/A4)。
6. 采购方式:比选
7.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三、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 提供2022年1月起任意时段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的复印件;
3. 提供2022年1月起任意时段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4. 提供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5. 提供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6. 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技术及商务要求
1. 服务内容及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租赁打印机数量:1台。
(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该服务期为项目预估最长服务期限,因采购人原因需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采购人需提前不少于5天通知中标人。)
(3)打印质量要求:字迹清晰、无黑杠白杠、无色浅等现象、保证设备无卡纸、无走纸不顺畅、无脱机等现象。
(4)供应商需提供打印机对应正品耗材(包括但不限于硒鼓、墨粉、油墨等),打印纸张由采购人提供。
(5)服务商需提供设备维修维护保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故障排除、设备升级、性能调优、技术咨询等;提供7*24小时服务响应,遇到设备故障,远程不能解决的情况下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设备(含零配件)的及时更换、安装、调试等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6)服务期间,供应商需每2周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前准备耗材、备件,并形成检查记录。
(7)计费及结算方式:按照实际打印纸张数量按月据实结算,每月结算费用最高不得超过4000元,超出部分不计。
(8)本项目结束后,由供应商安排人员负责移除本项目中的设备,移除时间和方式需经采购人同意后实施。
(9)供应商承诺在日常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安全责任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 打印机技术参数要求
(1)A4幅面多功能红黑双色一体机,其中红色为标准文件红(投标人需提供打印样张,打印色与采购人目前使用打印设备一致或接近一致);
(2)打印速度:≥120页/分钟(黑彩同速);
(3)双面打印:标配双面打印器,支持自动双面打印;
(4)打印分辨率≥600*600dpi;
(5)纸张:≥80g的A4和A3纸张;
(6)纸盒总容量:≥1500张;
(7)纸盒数量(除旁路进纸外):≥3个,支持不停机连续供纸;
(8)适配平台:适配Windows操作系统、国产操作系统,office办公软件、WPS办公软件、支持pdf格式及ofd格式打印;
(9)存档要求:打印字迹具有耐久性,可永久存档(投标人需提供字迹耐久性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报价要求
1. 本项目各项费用为总价包干,包括不限于设备费、耗材费、设备零部件费、维修维护保养费、巡检费、维修费、人工费、交通费、税费等本比选公告中已指出或未明的有关费用。
2. 履行合同所需的所有费用均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一旦中标将不予调整。费用清单未详细列明,不详细的部分采购人有权按优效果、高标准执行。
3. 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为0.15元/张(单面/A4)。(单价包含设备使用的除纸张外的耗材、设备零配件、维修维护保养等费用)
★五、响应文件要求
(一)响应文件内容
1. 本比选公告第三条中所有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2. 关于承诺完全响应本比选公告第四条第一点“服务内容及要求”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拟投入本项目的打印机技术参数(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本比选公告第四条第二点中要求提供的打印样张及检测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服务方案:包括①质量保障措施;②维维修维护保养方案;③巡检方案;④应急预案;
6. 人员配置方案;
7. 报价单(报价内容应为xx元/张(单面/A4))。
(二)其他要求
1. 报名的供应商需将响应文件进行编页、装订、密封,并加盖单位印章;
2. 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一份;
3. 响应文件封面的标注: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年月日。
六、评审方法
1. 综合评分法,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2. 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3. 评审结果将直接通知成交供应商并予以公告。
4.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报价 40% | 40分 |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比选报价)×40。 |
2 | 服务方案 40% | 40分 | 针对本项目的整体实施方案包含不限于:①质量保障措施;②维维修维护保养方案;③巡检方案;④应急预案等四个方面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内容需表述规范、清楚明了、含义准确,切合项目实际需求,方案最优的得40分,第二名得30分,第三名得10分,其余名次不得分。 |
3 | 人员配置 5% | 5分 | 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具有“维修工程师”或专业“维修技术人员”证书的,得5分,无不得分。 注:上述人员提供证书复印件并提供上述人员在投标供应商单位的在职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公章),否则不得分)。 |
5 | 履约能力 15% | 15分 | 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来,供应商每提供1个类似服务项目业绩的得5分,本项最多得15分。注:提供项目合同/协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七、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24年8月22日至8月27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需于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交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交大路199号)5楼516李老师(联系电话:028-87610831)处,未密封或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本项目不接收以邮寄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28-68897966
★特别提醒:请递交响应文件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由安检大厅进入办公区。